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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22吕氏贵宾会关于开展2010年中秋、国庆双节庆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年09月14日 点击数: 字体:

 
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校2010年9月9日《关于教师节、中秋、十一活动的安排》的通知的精神,为做好2010年中秋、国庆双节的庆祝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庆祝活动
1、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新生班以班级为单位举办晚会,其他年级以学院为单位举办相应庆祝活动;
2、学校按照8元/生标准(9月22日下午16:30注册人数)发放中秋节活动经费。活动经费必须用于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的学生活动;
3、各学院将学院活动计划、各新生班活动计划于9月19日下午16:00,经学院领导签字后交学生处备案,以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;
4、9月20日上午,学生处根据各学院交活动计划的顺序,通知各学院领导到财务处领取经费(暂领9月19日下午16:30注册人数);
5、10月10日下午16:00前,各学院将学院活动总结、各新生班活动总结交学生处,并领取20、21、22三天交费学生活动经费。
二、国庆节庆祝活动
学校举办大型国庆晚会。各学院团总支应按照2010年9月7日学校团委《关于学校举办大型国庆晚会、各团总支组织中秋节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根据时间安排落实各项工作。
三、其 他
各学院各班级组织活动,应利用非上课和晚自习时间进行,并做好安全消防等预防工作,预估相邻教室干扰情况。同时,各班、各学院之间在遇有干扰等纠纷时,应互相宽容,互相谅解,保证庆祝活动在祥和、和谐的氛围里进行。
 
 
0022吕氏贵宾会学生处
2010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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