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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学生“五一”期间安全教育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26日 点击数: 字体:

各二级学院、学管干事、班主任:

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在即,为全面落实公安部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,保持社会治安,社会秩序井然有序,不发生重大、突出治安事件;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;不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,保持校园安全稳定,现就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全面开展“五一”期间对学生的安全教育

“五一”放假前,学院各班级要召开一次“安全教育主题班会”,对学生广泛进行法制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。安全教育的要点如下:

1、广泛开展法制安全教育,提高学生法制意识,防范违法犯罪,危险伤害、电信诈骗、不良网购等。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要加强乘车交通安全教育,不乘无证无票的黑车,不乘无营运资质车辆,不坐超载车,学生回家、返校最好结伴而行,单独往返的学生,最好选择直达车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,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,防止出现交通事故。放假期间访亲串友的学生一定要和父母事先进行沟通,让家长了解自己的行程,并且要按时回家、返校。提醒学生不要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、游览、观光,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,注意人身安全。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兼职社会活动中上当受骗,防止各类新型网络诈骗。往来途中不将行李交给陌生人看管。

2、增强防火、防盗意识。学生离校前要把宿舍门窗锁好,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,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,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,严禁抽烟、酗酒、燃用蜡烛、留宿外人。

3、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,增强毕业生求职应聘的鉴别能力。教育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同时增强鉴别能力,在应聘前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,防止上当受骗。

4、宣传普及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,使学生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、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,帮助学生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,增强防范意识。

5、加大疾病预防知识普及力度,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教育学生注意防控流行疾病,了解传染性疾病卫生知识,切实增强卫生防疫防范意识。

二、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

1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“五一”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,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要求,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。

2、“五一”放假前,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宿舍,排查宿舍安全隐患,督促学生保持清洁的宿舍卫生环境,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,做到问题早发现,早处理。

3、公寓办、二级学院、各班要做好离校、留校学生统计,掌握学生去向。

4、各学院须严禁学生与个体、私人车辆联系包车返乡、旅游业务,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严禁任何学院、班级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。要坚决制止以社团或个人名义招揽、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的行为。

5、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,掌握学生动态,切实做到信息灵、情况明,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。如遇突发事件,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,妥善处理。

6、各学院在2014年4月30日上午10:00前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。(包括各班班会材料)

 

 

 

 

0022吕氏贵宾会学生处

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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